2007年9月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少年大盗”租用停车场卖赃车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沈珠楹

  温州瓯海警方日前成功摧毁一个在温州城郊结合部疯狂盗窃机动车达40多起的犯罪团伙,抓获贵州籍犯罪嫌疑人程某等6人,追回被盗车辆25辆。

  农用“小三轮”车主防范意识最淡薄
  8月31日,瓯海警方举行了此案的返还赃车活动,结果来的都是郊区四五十岁的务工农民。他们告诉民警,车子被盗的原因就是锁不牢固或者根本没有上锁。
  河南民工徐某说,他觉得自己的农用三轮车不值钱,从来没想过会有人来偷。今年7月的一天,他去龙湾信用社取钱,随手把车停在门口。他认为,车子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办事的时间又短,没必要上锁。
  另一位陈老伯更是觉得自己倒霉,他的车买了不到1天,被偷那天他帮人家搬了点东西,一回头价值5000多元的三轮车就不见了。
  警方说法:
  务工农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车子大多没有安装轮胎锁或车头锁,给犯罪分子盗窃车辆提供了便利。因此,有必要提高这一群体的防范意识,告诉他们停车要停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并给自己的车辆加把机械锁,提高安全系数。

  租停车场给盗车贼结果被刑拘
  今年7月底,瓯海区公安分局南白象派出所民警吴庆海在社区排查中获取一条线索,一伙以贵州籍为主的青年男子,从今年3月份以来,在瑞安、龙湾、瓯海等地城郊结合部大肆盗窃机动车。而且,他们在一个瑞安的停车场里进行公开销赃。
  于是,专案组围绕其暂住点进行了近半个月的蹲点守候,在8月中旬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和窝藏赃物的王某。
  据介绍,瑞安籍男子王某在市区经营一个停车场。今年5月,当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找上门去要求停车时,他就看出了这几个年轻人的车来路不正,于是当场拒绝。不料,几天后,停车场里的三轮车陆续被盗,王某觉得肯定是这些偷车的年轻人在报复。他转念一想,何必与钱过不去呢。于是,他将停车场中的一块租给了这个盗车团伙,每辆车收取3-5元的费用。每天,都有人到王某的停车场进行赃车交易。案发后,警方当场从该停车场追回赃车17辆。
  目前,王某因涉嫌窝藏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说法:
  按照《刑法》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王某明知道对方是盗车贼,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他们提供了停车场,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遇到此类事情,正确的做法是报警,而不是贪图小利。

  嫌疑人最小的才14周岁
  据了解,这个盗窃农用车的犯罪团伙成员均来自贵州,年龄最大的19岁,最小的才14岁。他们备有红、黄、白色三辆太子摩托车。平时两人一组,合骑一辆摩托车在城郊一带飚车耍酷,一旦发现目标,便一人掩护,一人用准备好的工具打开锁后驾车逃离。整个盗车过程往往一分钟都不到。
  办案民警说,这些年轻人大多从小跟着父母来温州打工,刚开始都在厂里本本分分地工作,但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管教,他们渐渐干起了盗窃的勾当。其中嫌疑人程某在父母眼中还是乖孩子,他跟着老乡实施机动车盗窃,因为“干这个来钱快!”如果说,第一次是被别人怂恿的,第二次就有点“心甘情愿”了。
  警方说法: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长大,他们有着与父辈完全不同的生活观念。他们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向往城市里轻松富裕的生活。但是,与城市的同龄人相比,他们在生存技能上缺少优势,他们的收入与自己的期望相去甚远。这就是很多未成年的外来人员走向犯罪的原因。对此,社会各界有责任帮助这群人,而他们也有必要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